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校服选用工作方案(试行)

创建时间:2025-01-08 08:25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校服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推进清廉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琼教勤助 [2024] 8 号)文件精神,结合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集体决策

    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由学校党组织集体决策召开学校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会议,沟通并确定采购校服的款式(运动款式和制服款式)、各款式套数、件数、质量标准(符合校服国家标准)、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在此基础上制定《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校服选用工作方案(试行),学校领导充分酝酿,提交学校党委会,集体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后,向海南省教育厅资助办报备,并通过学校官网、家长微信群、校内公告栏等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开

、征集采购意向

(一)征求家长意见

    按自愿原则,通过调查问卷(学校微信公众号、家校沟通平台等)方式,面向全体拟购校服学生家长征求《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校服选用工作方案(试行)》意见。

(二)公示征求意见

    统计家长调查问情况,若同意人数达 2/3 及以上,则进入选用采购环节;若达不到2/3以上所需人数,则根据家长的意见修改后由家长表决,直至通过才进入采购环节。同时将表决结果及时向海南省教育厅资助办报备,并通过学校官网、校内公告栏等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开

、组建校服选用小组

(一)人员构成

    家长采购意向征集通过后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小组,具体人员构成如下:学校管理人员8人(学生科2人、教务科1人、总务科1人、行政办1人、党办1人团委1人,校纪检1人)、校家委会成员11人、教师代表4人法制副校长1人、健康副校长1人、医生3人、学生家长代表120人(每班男、女家长代表1人)学生代表120人(每班男、女学生代表1人),共计268人,其中学生与家长代表占比89.6%

(二)明确职责

    校服选用小组设组长 1 名(由学生科科长担任),负责组织全面工作;设副组长2人(1人为负责校服工作的学生科副科长、1人为校级家委会主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与流程把控设监督员 2 名(1人为学校纪委人员、1人为校级家委会代表),负责监督选用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性;会议记录员1名(校方副组长兼任),负责做好会议纪要和公开工作。

    组长对进入选用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一是明确校服选用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清晰界定各成员在校服质量鉴别筛选、款式审美评估、套数件数、价格谈判协商、供应企业考察甄别、采购流程监督优化等方面职责权限,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高效运作;二是明确供货企业评选的三种模式及要求(详见附件),即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模式和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三)全过程公开

    校服选用小组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及时通过学校官网、校内公告栏、家长和学生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采购模式选定及发布

    校服选用小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我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以上环节形成会议纪要,向海南省教育厅资助办报备,并通过学校官网、校内公告栏、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与社会公开。

五、公示采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资质、校服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等事项在海南省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后,与拟确定供应企业签订合同;若有异议,则直至异议处理妥当,无异议后才与供应企业签订合同

六、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学校秉持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涵盖校服款式、质量标准、价格、供应企业服务年限、销售方式、销售地点、货达时间地点、质检报告、售后服务要求、违约赔偿、知识产权归属、对特别困难学生的校服无偿捐赠,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合同签订后及时向海南省教育厅资助办报备,并通过学校官网、校内公告栏、家长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校服费用支付

    学生和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自主与供货商购买校服,校服款直接支付给供货商,禁止学校任何人员收校服款。

七、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一)建立健全验收制度

    学校依据《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 178 号令)核心要求,构建严格完善的校服进货检查验收与档案记录制度。验收团队由学校学生科负责校服的老师、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纪检人员共同组成,依据合同条款与校服国家标准,对校服进行验收。

(二)严格验收流程

    验收流程聚焦关键质量控制点,以随机抽样为主要方式,严格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涵盖面料物理性能测试、化学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成衣尺寸规格偏差测量、色牢度及外观疵点检验等项目)及成衣质量标识规范性完整性。同时,比对所供应校服与样衣在面料质感、颜色一致性、款式版型相符度、制作工艺精度、缝制质量稳定性、辅料品质档次等关键指标一致性,批次样式校服抽取 2 套留样封存于学校,附详细标注样本信息(批次号、款式名称、生产企业、抽取时间等),作为质量追溯、争议鉴定关键样本妥善保管,确保验收工作严谨权威、质量管控扎实有效。

八、评估和总结采购活动

(一)及时评估和总结

    每次采购活动结束后校服选用小组及时进行评估总结工作。认真分析供货企业是否全面履行合同,家长和学生对供货商服务态度是否满意,学校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下次不再出现,以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与上报

    学校将采购全流程核心资料(会议纪要、企业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文本、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海南省教育厅资助办及时报备采购活动总结报告和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2024年12月28日

 

 

附件

海南省确定校服供货企业评选模式

   

一、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一)发布采购需求。校服选用组织将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海南省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专业采购平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和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二)资格审查。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到企业考察调研,核实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企业社会信誉等指标,从中筛选出2-3家为备选供应企业。

    (三)组织评选。通知备选企业按校服采购方案的相关要求,准备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校服选用组织按“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以上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一)发布采购需求。校服选用组织将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海南省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专业采购平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二)资格审查。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到企业考察调研,核实企业生产供应能力、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企业社会信誉等指标,从中筛选出2-3家为备选供应企业。

    (三)组织评选。通知备选企业按校服采购方案的相关要求,准备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发放投票资料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得票最高者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

    以上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一)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二)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海南省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上公告。

    (三)校服选用组织组长为业主代表,另选派家长代表为采购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四)校服选用组织确认招标结果。

    以上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