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到”:新兴给予义复合词
在日常生活和网络平台上,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或看到一种新兴词“给到”,如:
(1)我们已与巴黎欧莱雅进行了多轮协商,但目前巴黎欧莱雅尚未给到明确的解决方案。
(2)问题处理完毕后,我们会确定本次的补偿方案以及补偿的具体发放时间给到大家。
这一新兴用法与“给到”的传统用法不同,本文将对传统和新兴“给到”进行对比分析,并探讨其新用法的语用功能。
汉语中,作为趋向成分的“到”在动词后,可与各类名词性成分组合,表示动作结果。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①“动+到(+受事名词)”,表示动作达到目的或有了结果,如例(3);②“动+到+处所名词”,表示人或物随动作到达某地,如例(4);③“动/形+到+数量短语/表示程度的名词短语”,表示动作或性质状态达到某种程度,如例(5)(参考《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
(3)好容易走到了。我把话说到了,听不听随你。
(4)他回到了家乡。成绩单已经寄到一些学生家里去了。
(5)这口井已经打到一百二十米深了。
给予义动词“给”进入“给+到+名词”结构,但与一般动词不同的是,“给”包含动作的方向、起点和终点。若用数学概念类比,它是具有单向箭头的线段(或一维矢量),这使得“给到”的用法、功能与“一般动词+到”相似之余仍存在一定差异。
“给到”有以下几种原型用法。
第一,“给+到+方位结构”,表示事物随动作到达某处,如例(6)—(8)。
(6)可是,给到你手里的是什么呢?
(7)反正广告费是固定的,只要能达到目的,给到谁手里都一样。
(8)镜头给到一个总挡着他们哥俩儿的白胡子老头脸上。
第二,“给+到+目标名词”,表示达到某个具体的目标,“目标名词”多为具体产值、金额,如例(9);或表示动作继续到哪个时间,“目标名词”多为具体时间点,如例(10)。
(9)实习期内可以给到450元至600元,而这恐怕本科生难以接受。
(10)但是,国家这笔周转基金只给到1995年。
第三,“给+到+集体名词”,如例(11)。这一用法的实际用例极少,此例是穷尽CCL语料库的唯一检索结果。
(11)6台球罐给到气焊二班时只下10天生产时间了。
另外,例(12)的“灾区”实际上泛指受灾群众,表示指人的“集体”。但由于它记录的是口语,有口误之嫌,且为CCL语料库中的孤例,可忽略不计。
(12)“……把旧衣服送到361°专卖店,他们再通过红十字会转送给到灾区,献爱心也方便多了。”在北京宣武区某公司上班的林小姐说。
例(13)—(16)则是新“给到”的四种用法,均表示给予物转移、传递至接受者处。
(13)“给到”+接受者+给予物:我们一起努力,给到冰岛的EDG骑士最有力的支持!
(14)“把”+给予物+“给到”+接受者:主要是想把下班欢脱的感觉给到各位姊妹。
(15)给予物+“给到”+接受者:部分公路的高清原图先给到大家,要做桌面的观众朋友自取。
(16)给予者+“给到”+(接受者)的+给予物:有一个可爱健康的宝宝,还有双方父母尽心给到的帮助,一切都值得感恩。
新“给到”后接的名词性成分仅限于指人的专有名词、普通指人名词性成分和人称代词等,而传统的“给到”不见这种搭配。
我们认为,新“给到”的实质并非传统“给到”的搭配扩展,而是特殊的、新产生的给予义复合词。它所在的位置即是原单音节给予义动词“给”所在的位置。它与常见的给予义复合词“送给”在模式上相似,但又有不同:“送给”之“给”既强调给予的方向、过程,也强调给予的终点、结果;而“给到”之“到”仅强调给予的终点、结果。
在给予义复合词“给到”中,“给”已规定动作终点,“到”又对其进行强调。这看似是语义羡余,实则是增强语用力量的手段,表示事件或动作必然可以完成、达到目的。现今的服务行业常用给予义复合词“给到”来加强承诺的力度。
同时我们注意到,给予义复合词“给到”又产生了更新的用法:“状态/事件+给到”表示状态达成或事件完成,如例(17)—(19)分别表示进入某种状态、实现某个计划、完成某个动作。“给到”仅表达“完成”义,从及物成分变成了不及物成分。
(17)咱就是一整个“我不会我不想我不做我只想下班”的状态给到。
(18)800米跑完就是一个半生不死的概念给到。
(19)一个“get”的动作给到。
这一更新的用法仍可归纳在“给予”这一概念框架中:“状态/事件”可类比给予物;状态的体验者或事件的经历者可类比接受者,它往往是默认的,属于缺省值。给予者的情况则较为复杂。有时,给予者是模糊的,如例(17)(18),这种场景往往有遭受、消极义;有时,给予者与接受者同指,即某人完成某个计划或使自己达到某个状态,如例(19)。
网络语言具有扩散性。即一个新兴表达出现后,会出现一系列相关表达。有些相关表达的理据性较弱,有时甚至有牵强附会之嫌,如从“yyds(永远的神)”到“yydXXL”,较易引起人们的反感;而有些相关表达的理据性稍强,可以在人们的认知框架内部得到一定解释,给予义复合词“给到”当属此种情况。但即便如此,“给到”仍具有使用场景的特定性、使用人群的有限性,暂难改变其不规范性、不典型性,因而难登规范书面语的舞台。
作者:吴越
(来源:《语言文字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