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到我校开展“拒绝套代购 建设自贸港”专题报告

创建时间:2023-05-15 08:56

与/法/同/行  平/安/成/长

 
 
 

拒绝套代购

建设自贸港

学法

懂法

守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套代购”走私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我校教师法治意识,5月12日,我校特邀请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胡王浩为我校全体教师开展“拒绝套代购 建设自贸港”专题报告。

 

01

专题报告

 
 

 

 
 
 

助理法官胡王浩主讲

报告会上,胡王浩助理法官从离岛免税政策、什么是“套代购”?“套代购”涉及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以及怎么避免落入“套代购”陷阱等方面进行解说,为老师们普及了“套代购”的危害,并提醒老师们要谨慎将自己的离岛免税额度借给他人使用,以及不要贪小便宜,避免陷入他人陷阱中

随后,老师们在《拒绝参与离岛免税“套代购”行为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大名。

 

杨立功校长总结发言

最后,杨立功校长发表讲话,他强调:防控“套代购”走私风险,对如期实现全岛封关运作、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至关重要。我们作为教育者和消费者,应该提高身为消费者的意识和素质,强化自身法治观念,自觉抵制“套代购”走私行为,维护海南自贸港的建设。

 

 

02

宣传法律知识

 
 

 

 
 
 

 

01

什么是“套购”?

“套购”即以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的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行为。

 

02

什么是“代购”?

“代购”即利用自己本人的离岛免税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分两种,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亲朋好友代为购买,或自己购买后送给亲朋好友,这种情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另一种以牟利为目的,用自己本人的离岛免税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03

“套代购”行为涉行政法律风险

1.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

2.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

3.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

4.直接从“套代购”行为人手中购买离岛免税品的,也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04

“套代购”行为涉刑事法律风险

1.针对“套代购”的出资者、组织者、提议者,以及对于非法所得分配具有决定权的人员,如果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在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针对中介为“套代购”组织者介绍带货“人头“的行为,可能与组织者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

3.为“套代购”组织者提供资金、贷款、账号等行为,也可能与组织者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

 

04

怎么避免落入“套代购”陷阱

1.了解商品价格:在购买前,先了解商品的市场价格,避免被套代购的价格虚高所迷惑。

2.选择正规渠道: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如官方旗舰店、免税商场等,避免在社交媒体或小型网店购买。

3.不轻信低价诱惑:不要被低价所迷惑,尤其是在购买高价商品时,要保持清醒头脑,避免被套代购。

 

 

向“套代购”说不!

 

 

 

-END-

 

图文| 何真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