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关于校内水果屋的承建、承租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2-07-10 14:04

为满足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广大学生、教师的健康饮食需求,学校拟在校园内建设两间水果屋,提供水果供应服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我校水果屋有关承建、承租事宜面向社会招标确定两家服务单位或个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招标服务内容

(一)两家水果销售满足学校2800名师生时令水果饮食需要

(二)两间水果屋承建及后期自行使用维护每家销售商承建一间水果屋,每间面积约20平方米。水果屋自行设计或委托学校方设计,设计要求符合校园文化要求,协调美观,自行设计的需将设计方案报予学校方审批;房屋自行建设(搭建)要求安全稳固,材料环保;

(三)设计、建设及后期房屋维护费用由中标方自理,投入使用后每月向学校缴纳场地使用费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和爱心,能服从学校管理规定;

(二)资金充裕,可提供不低于十万元的风险保证金;

(三)无不良征信记录的法人、自然人;

(四)目前与我校有合作的服务单位(具体以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为参考依据),原则上不得投标

(五)具有相关水果批发、零售从业资历者优先。

、报名资料

(一)企业需提供法人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相关完税证明以及征信记录证明;

(三)经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水果类目、销售价格承诺、足额缴纳风险保证金承诺、服务人员安排等;

(四)学校场地使用费用(每月)报价单;

(五)其他相关从业资料。

(六)上述材料中,企业报名提供的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个人报名提供的材料,需由报名者本人签字捺印。

(七)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

、其他要求

(一)水果屋建设期限自签订合同40天内完成,合同参考范本见《附件1

(二)首次租期为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若无经营过错,续签下一年的合同;若经营期内出现不服从学校管理或出现重大违规问题的,合同无条件终止

(三)若承租方因违规造成合同终止或不想续签合同,学校可重新对水果屋招标,并视具体情况对水果屋委托第三方进行残值评估,与后续中标方协商回购,若后续中标方拒绝回购或学校不再招标需要收回场地,则由原承租方自行拆除水果屋或无条件赠送学校。

六、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2022年7月13日下午5点30分

七、报名地点: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总务科

八、联系人:黎腾,电话:089886838375、15607512216

 

附件1: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水果屋承租合同(点击下载)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

2022年7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