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2015年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5-05-18 00:00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2015年初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相关市县小学: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办法。请各小学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招生划片范围和名额

(一)招生计划:180人(含特长生15人)。

(二)招生范围:除特长生外,面向五指山市、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乐东县、三亚市、陵水县等七市县招生。

(二)招生计划具体分配如下:

五指山市(75名)、保亭县(15名)、琼中县(15名)、白沙县(15名)、三亚市(10名)、陵水县(10名)、乐东县(10名),共150名。

本校和五指山市一小的教职工子女及驻五指山市部队现役军官子女共15名。

 面向全省招收钢琴、乒乓球、羽毛球特长生各5人,共15名。

特长生面试时间:2015516日上午八时。报名时间:201554 - 515 日,报考材料必须在515日前送到我校招生办(办公大楼一楼)

特长生考试方法参考中招特长生方案。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小学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3周岁以下(200271日以后出生)。

(二)综合素质鉴定为优秀以上。

(三)学生本人的学籍和户籍,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以上七市县,外省户籍的学生按(琼教中招[2015]8号)和(琼府办[2004]22号)的规定办理。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学校推荐:学校接到通知后,应在531日前召开六年级全体学生大会,向学生详细解读本通知,在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名额,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择优推荐,并在校园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二)家长自荐:在学校不推荐的前提下,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必须如实填写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自备材料送达我校。

(三)学校于620日前把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送达我校,逾期自负。通过邮寄方式的以当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军民路18号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招生办,邮编:572219)。

(四)报送材料:

1、《小学应届毕业生就读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推荐表》(附后)。

2、被推荐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本人的《小学生手册》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被推荐学生本人近期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5、就读小学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四、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根据被推荐学生的综合素质按以下顺序择优录取:

1、小学阶段曾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

2、小学阶段曾获得过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其中之一荣誉符号的;

3、小学阶段曾经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录取。获奖等级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顺序依次录取);

4、小学阶段曾获得过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其中之一荣誉称号的;

5、小学阶段曾经县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录取。获奖等级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顺序依次录取);

6、小学阶段曾获得过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其中之一荣誉符号的;

7、小学阶段曾经校级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录取。获奖等级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顺序依次录取)。

8、小学阶段操行评定优秀的(按操行评定获得优秀次数从多到少依次录取)。

9、以上程序仍不能区分时,查看原始档案。

(四) 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在校园和学校网站(网址:www.nksz.com)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取名单报省中招办审批后,即下发《入学通知书》。

五、相关责任

推荐学校要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如发现该生与推荐情况不符,我校将该生退回原籍,由推荐学校或学生家长承担后果。

 

 

2015417

 

 点击下载:推荐表、报考表